tag:blogger.com,1999:blog-5795562265802837438.post5007708925995122964..comments2023-09-17T20:35:31.880+08:00Comments on 匿名希望(beta): 考試局真的錯了嗎?HKChanhttp://www.blogger.com/profile/09746687635151499464noreply@blogger.comBlogger3125tag:blogger.com,1999:blog-5795562265802837438.post-45121251788839432322008-04-30T19:24:00.000+08:002008-04-30T19:24:00.000+08:00對,雖然網民們起哄已是司空見慣,但這回我覺得連報章的報導手法也有偏頗。其實這題目娛樂性豐富,給人談論...對,雖然網民們起哄已是司空見慣,但這回我覺得連報章的報導手法也有偏頗。其實這題目娛樂性豐富,給人談論也是正常的,倒是不用一面倒指責考試局犯錯吧。<BR/><BR/>說起來,這題目應該很好答。畢竟沒有Model Answer,正反雙方也有很好的理據,很容易發揮。反過來說,如果拿「未婚懷孕」做文章,大概學生們都只能答來答去三幅被了。HKChanhttps://www.blogger.com/profile/09746687635151499464noreply@blogger.comtag:blogger.com,1999:blog-5795562265802837438.post-32648251139817723842008-04-30T11:30:00.000+08:002008-04-30T11:30:00.000+08:00「的得懂兼且覺得其描述生動傳神」--> 「看得懂」 ~_~「的得懂兼且覺得其描述生動傳神」--> 「看得懂」 ~_~Anonymousnoreply@blogger.comtag:blogger.com,1999:blog-5795562265802837438.post-31311744750873130912008-04-30T11:29:00.000+08:002008-04-30T11:29:00.000+08:00看清楚,這份資料的題目是「分析使用潮語的利弊及特點」,不是「解釋潮語的語源和用法」。--> 說到重點...看清楚,這份資料的題目是「分析使用潮語的利弊及特點」,不是「解釋潮語的語源和用法」。<BR/>--> 說到重點了!昨天才跟學生分析: 你的「看不懂」正好是反對使用潮語的一個例證,你的「的得懂兼且覺得其描述生動傳神」也可以成為一個支持使用潮語的論點。<BR/>而看通這件事就亂發砲轟炸考評局的,那位考生的水平已見一斑。 ^_^Anonymousnoreply@blogger.com